东浦镇校外来民工子女…
一、办理“入学绿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不在东浦镇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当地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当地经商并取得工商执照,已取得《暂住证》并且暂住一年以上;
3、父母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金(浙政发[[[[2008]69号规定);
5、身体健康,未完成小学义务教育并自愿到东浦镇小学入学的外来民工子女。
二、办理“入学绿卡” 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凡符合办理条件的入学对象,由父母或监护人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东浦镇中心校申请办理“入学绿卡”:
((((1)入学对象的原籍地户籍本(必须含有身份证号码);
((((2)父母或监护人在东浦镇的《暂住证》(由东浦派出所出具)和居住证明(由村或居委会出具);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东浦镇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
((((4)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的单证;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入学对象的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7)入学对象原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如义教卡、学籍卡、素质报告单等);
((((8)入学对象的预防接种证(卡)。
三、办理“入学绿卡”的时间、地点
时间:7月8日—10日,共三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地点:热诚学校教导处(东浦镇锡麟路)。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85382708。
注意事项:“入学绿卡”办理采用先受理申请、后集中发放的办法,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正式发卡。正式发卡时间为:8月22日、23日两天。入学对象凭“入学绿卡”到指定学校注册入学,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绍兴市东浦镇中心校
二00九年七月二日
2009-7-2 16: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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